有关房屋租赁合同7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房屋租赁合同 篇1内容摘要:本文从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入手,认为房屋租赁合同的成立要件需经过要约和承诺阶段;合同的效力应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部门规章只作为一个参考,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根据。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主要目的是防止非法出租房屋和国家税收的流失,是国家对房屋租赁管理和控制的一种手段,具有很强的行政功能。它与民事行为的效力无关。
关键词:房屋租赁合同 登记备案 对抗效力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和成立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提供房屋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并于租赁期届满时,将承租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不动产房屋。随着经济的发展,住房制度的改革,房屋租赁合同越来越多,因租赁合同产生纠纷,诉至法院的案件也越来越多,而在审判中发现,房屋租赁合同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很少,不到1/5,未经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登记备案的出发点是什么。正确回答以上问题对于恰当合理地处理现实生活中的房屋租赁纠纷具有重大的意义。尤其对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下面我们着重分析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认定的依据以及登记备案对租赁合同的影响。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订立和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当以合同的成立为前提。首先,双方必须达成合意,即租赁合同的成立原则上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阶段。实践中,一些出租人在出租房屋前书写"此房出租"等字样的做法,应认定为要约邀请。如果承租人表示要承租,而出租人拒绝,此时应认定合同并未成立。其次,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采取书面合同形式,约定租期、租赁用途、租金、修缮责任等权利义务,并且双方当事人应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所以当事人即使就主要条款达成协议,而没有书面协议,租赁合同亦未成立。但是,《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因此,如果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已实际履行合同的,应认定合同已经成立。
二、登记备案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一)几种审判实践中的观点
合同成立后,登记备案对合同效力有何影响。审判实践中存在几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登记备案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并无影响。因为,房地产租赁行为为诺成性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内容达成一致,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需由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或由承租人将租金交给出租人才算成立,交付房屋或
者租金已经是实际履行合同的行为。"
第二种观点认为,登记备案是房屋租赁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房屋租赁书面合同签订之后,还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是房屋租赁关系成立的必经程序,经备案房屋租赁关系才能成立。"
第三种观点认为,登记备案是房屋租赁关系的生效要件,不经登记房屋租赁合同不生效。
第四种观点认为,登记备案是房屋租赁关系对抗第三人的要件。这种观点在有些地方的立法中得到了体现,如《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变更合同由租赁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我们认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并未规定登记是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或者成立的要件。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凭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可见,经过租赁登记取得《房屋租赁证》只是是租赁行为合法性的证据而已,并非房
屋租赁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也仅规定未得到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的行为无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本条规定使用的联结词是"和",而不是"或"。也就是说,应同时具备这两个消极条件。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转租,这在《合同法》即有规定,这里只不过增加了一个条件"未办理登记备案"。即使本条规定使用的联结词是"或",因为该办法仅属于行政规章,也不能作为否定合同效力的依据。
(二)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是否有对抗性
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登记生效主义者认为:国务院各部委规章是我国法律渊源。宪法第九十条和立法法第七十一条均规定了国务院各部委可以在自己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了行政规章具有参照的效力。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未办理的,缺少房屋租赁必备程序,其租赁行为应属无效。而《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因为该办法仅属于行政规章,不能作为否定合同效力的依据。
根据学理上的通说,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合同即成立,而无需以交付出租屋或者租金为条件。交付出租房屋或给付租金属于合同的履行。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主要目的是防止非法出租房屋和国家税收的流失,是国家对房屋租赁管理和控制的一种手段,具有很强的行政功能。它与民事行为的效力无关。因此,登记备案与否并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是否产生对抗效力?我们认为,租赁合同的登记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1)认定合同的效力应该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不能违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同时,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地方也无权制定有关民事基本法律关系的规章制度,所以《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不能作为此观点的依据。(2)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对抗第三人效力无非是指经过登记的租赁合同能够对抗房屋买受人或者其他承租人,其实这些对抗力并非登记的效力,而是房屋租赁合同本身具有的。 ……此处隐藏3326个字……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1、其他约定: 。
第八条 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如将本租赁场所作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保证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才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由乙方自理;
3、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若未签订续租合同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又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6、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8、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9、乙方不得在本房屋从事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
10、乙方变更营业场所,应在迁出本房屋之前七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结住所(营业场所)变更登记手续;
11、其它约定: 。
第九条 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的房屋(场所)进行正常的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如承租方有权对租赁房屋的内部进行装修、隔断等,但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拆除租赁房屋的结构,或变更用途。承租方若将承租的房屋(场所)转租给第三人,须经出租方同意。
租赁期满,租赁房屋内可移动的装修物品归乙方,不可移动装修物品无偿归甲方所有。
房屋租赁合同 篇6出租方:内蒙古德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签字: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签字:
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隆兴昌大街瑞京大厦楼下南立面16号营业性门市约115平米左右,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三条:房屋租赁费及付款方式:年房屋租赁费大写: ,小写: 元。于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合同期内,本租金为税后租金,即乙方经营过程中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交纳,包括因租赁产生的甲方应交的各项税费也均由乙方交纳。
第五条: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损坏,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实际的经济损失。如乙方拒不赔赏甲方有权追诉。
第六条:在租赁期如因乙方破坏原结构、私拉乱接电源等原
因造成水、电、火灾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及甲方以外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七条: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机关规定配备相应的安全防火等设备设施,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因此而导致人生伤亡等一切损害经济赔赏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八条: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利用此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因乙方过失原因造成他人损害及财产损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第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他人调剂交换使用的。
2、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拖欠租金超过三天的。
4、 乙方拖欠税务机关的租赁税的。
5、 私自改变房屋结构的。
6、 因乙方过失原因造成房屋损害的。
7、 如因房屋转租乙方必须经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
第十条:在租赁期满前15至30天,乙方需于甲方协商下一年租赁事宜,如乙方在此期间内不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另租他人。合同期满乙方对所承租房屋装修部分属不可移动物,乙方不得拆除或破坏,乙方无条件留给甲方。
第十一条:乙方在承租期内如对电源线路等改造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甲方通知时间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五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十三条: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递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出租方(甲方):内蒙古德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乙方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内蒙古五原县隆兴昌镇瑞京大厦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7双方订立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租赁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地点: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
甲方从20 年 月 日起将以上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至20年月日收回,租赁期限为 个月。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15天之前通知甲方,甲方如同意继续租赁,则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一) 年月日至年 月 日每月租金共 元(不含税金,大写 ),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每月租金元(不含税价,大写: )。
(二)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铺位押金元(大写:)。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约之日起将保证金退还乙方,并出具收据给乙方。
(三)租金按月结算,从20 年 月起,每月的日前交付当月租金给甲方,交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四、其他相关规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名之后即生效。
五、双方签字: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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